彼特一眼就看到泥泞岸边的新脚印,不错,那两个无赖是来过这里游泳——或涉水。疯啦,在这样的天气里。在凉水中,不论游泳或涉水玩,都是讲不通的。
这里没有女孩来过的证据,只有两个无赖。孩子们气盛,什么事都会做。但是,汽车座又怎样解释?
彼特望着没有涟漪的湖面。那里有东西,他仔细地看,似乎是一张湿的化妆纸,或者是纸手巾。那没什么不平常,人们经常在附近抛掷废物。
他在渐趋阴暗的光线下,眯眼看到了其他东西。一个小小的、黑黑的东西漂浮在水面,可能是一根树枝。
他只是一个公园巡逻警察,但一个警察要具有对人的细致观察的本领,尤其对专门制造麻烦的年轻无赖。他讨厌无赖。他脱下鞋袜,卷起裤管,涉水进入池中。
他总算把那东西捞到岸边,把它拿在手中,他看到的是支眉笔。
他两脚浸在水中,站了很久。一支眉笔漂浮在孤寂的池塘中,当然,这种东西一定属于女孩子。它是木制的,它会浮,但漂浮不久。
彼特警官回到汽车旁,用无线电和值班副警长联络。
“你最好先查那辆马自达。”他提议,“号码jo—15788,我很有兴趣看看车是谁的。然后,查查红色佳宝老爷车,1959年的,牌照号码wy—203354。”
“彼特,”副警长打岔说,“车主犯了什么罪?”
“在公园里游泳。”
“游泳?”
“罪名当然就是这个!”彼特吼道,“在他们逃跑之前逮住那两个家伙,好吗?以游泳罪名拘留他们,一直到我放干池塘水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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